1.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集中繳納的城建稅
工程承包項目需要交的流轉稅: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3%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5、印花稅: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以內的適用18%,在3萬元至10萬元(含)的適用27%,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33%(注:2008年起稅率為25%)。
10、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工程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者通過與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業主)簽訂承包合同,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的過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種類型: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煉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制造業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2. 中國鐵路總公司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一、印花稅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印花稅稅目和稅率(稅額標準)
根據應納稅憑證性質的不同,印花稅分別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具體稅目、稅額標準詳見《印花稅稅目、稅率(稅額標準)表》:此外,根據國務院的專門規定,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應當按照書據書立的時候證券市場當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的金額,由出讓方按照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比例稅率
(1)借款合同,適用稅率為0.05‰。
(2)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適用稅率為0.3‰。
(3)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合同、記載資金數額的營業賬簿等,適用稅率為0.5‰。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適用稅率為1‰。
(5)因股票買賣、繼承、贈與而書立“股權轉讓書據”(包括A股和B股),適用稅率為1‰。
2、定額稅率
對無法計算金額的憑證,或雖載有金額,但作為計稅依據不合理的憑證,采用定額稅率,以件為單位繳納一定數額的稅款。權利、許可證照、營業賬簿中的其他賬簿,均為按件貼花,單位稅額為每件5元。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2022版,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稅 目 稅 率 備 注
合同(指書 面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 點五 指銀行業金融機構、 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 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 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 人(不包括同業拆借) 的借款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 租金的萬分之零點五
買賣合同 價款的萬分之三 指動產買賣合同(不 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 買賣合同)
承攬合同 報酬的萬分之三
建設工程合同 價歎的萬分之三
運輸合同 運輸費用的萬分之三 指貨運合同和多式聯 運合同(不包括管道 運輸合同)
技術合同 價款、報酬或者使用 費的萬分之三 不包括專利權、專有 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租賃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保管合同 保管費的千分之一
倉儲合同 倉儲費的千分之一
財產保險合同 保險費的千分之一 不包括再保險合同
產權轉移 書據 土地使用權 出讓書據 價款的萬分之五 轉讓包括買賣(出售)、 繼承、贈與、互換、分割
土地使用權、 房屋等建筑 物和構筑物 所有權轉讓 書據(不包括 土地承包經 營權和土地 經營權轉移) 價款的萬分之五
股權轉讓書 據(不包括應 繳納證券交 易印花稅的) 價款的萬分之五
商標專用權、 著作權、專利 權、專有技術 使用權轉讓 書據 價款的萬分之三
菅業賬簿 實收資本(股本)、資 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 分之二點五
證券交易 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2021版,2022年7月1日之前適用)
編號 稅目 征稅范圍 稅率(稅額) 納稅人 備注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計稅金額判斷:①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②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③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立合同人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1‰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11 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按所載金額0.5‰貼花 立據人
12 營業賬簿 生產、經營用賬冊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立賬簿人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13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5元 領受人
**14 證券(股票)交易股權轉讓書據A、B股 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 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立據雙方當事人 (13個正列舉稅目之外的)需要關注這類特殊交易政策的調整
3. 鐵路總公司城建稅
一、混凝土企業需要繳納的有包括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附加、印花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出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為應交增值稅;城建稅:應交增值稅的7%教育附加:應交增值稅的3%地方附加:應交增值稅的2%印花稅: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車船使用稅:按照公司車輛的類型計征房產稅:根據房產總價值或租金計征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25%,小微企業有優惠政策。個人所得稅:員工高于每月3500元外的收入累進計征。
二、稅收優惠等相關規定: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的規定,混凝土生產企業生產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商品混凝土,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1.銷售自產的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混凝土,免征增值稅;2.銷售自產的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其中廢舊瀝青混凝土用量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的,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
(二)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稅率規定根據《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4.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集中繳納的城建稅如何計算
屬于二十工程局。中鐵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是原鐵道兵、現在世界百強中國鐵建旗下的大型建筑企業集團,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于鐵路非運輸企業政企分開方案》精神,2000年9月28日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正式與鐵道部實施政企分開,1999年12月1日起,總公司所屬10個工程局由鐵道部第十一、十二、……二十工程局,更名為中鐵第十一、十二……二十工程局。
5. 鐵路總公司適用城建稅稅率
關于城建稅征稅稅率,國家設置三檔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即(一) 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二) 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 (三)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1%。還有可能就是地方優惠稅率,比如深圳,外資企業城建稅稅率為1%,不過從2010年12月1號起恢復到7%了。
6.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集中繳納的城建稅是多少
一、中央稅包括
1.關稅
2.海關代征的消費稅和增值稅
3.消費稅
4.中央企業所得稅
5.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所得稅
6.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建稅
7.中央企業上繳的利潤
8.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
二、地方稅包括
1.營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營業稅)
2.地方企業所得稅(不含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所得稅)
3.地方企業上繳利潤
4.個人所得稅
5.城鎮土地使用稅
6.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
7.房產稅
8.車船稅
9.印花稅
10.農業特產稅
11.耕地占用稅
12.契稅
13.遺產與贈與稅(未開征)
14.土地增值稅
15.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
三、中央地方共享稅包括
1.增值稅
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2.資源稅
海洋石油資源稅歸中央,其他資源稅歸地方
3.證券交易印花稅
中央97%,地方3%
4.所得稅收入
2002年改為鐵路運輸、國家郵政、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外,其他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按統一比例分享,中央60%,地方40%
5.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在維持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不變的基礎上,對超基數部分,從2005年1月1日起,中央、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負擔
7. 中國鐵路總公司集中繳納的城建稅
是指在國家各級政府之間明確劃分事權及支出范圍的基礎上,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結合稅種的特性,劃分中央與地方的稅收管理權限和稅收收入,并輔之以補助制的預算管理體制模式.:國稅與地稅,是指國家稅務系統和地方稅務系統,一般是指稅務機關,而不是針對稅種而言的。我國現行稅種共有24個,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為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其中,中央稅歸中央所有,地方稅歸地方所有,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配后分別歸中央與地方所有。
為適應分稅制的要求,全國稅務機關分為國家稅務局(簡稱國稅)和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負責征收不同的稅種。國稅主要負責征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征收地方稅,他們之間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劃分如下:
1。國稅局系統: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地方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資源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證券交易稅(開征之前為對證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中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2。地稅局系統: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對銀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牧業稅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簡化征收手續,方便納稅人,在某些情況下,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可以相互委托對方代收某些稅收。另外,對于特殊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會對某些稅種的征收系統,做出特別的安排和調整。因此,納稅人涉及具體稅種應當向哪個稅務系統繳納問題時,還是應當以當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的實際分工及其具體要求為準。
8. 中國鐵路總公司集中繳納的城建稅屬于中央固定收入嗎
一般納稅人國地稅分別要報;
國稅: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
地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個人所得稅等。
國稅是國家稅務系統,與“地稅”對稱,是一個國家實行分稅制的產物。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國稅系統主要負責征收和管理的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的所得稅等。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一國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類稅收。是依據稅收的征收管理權及收入支配權進行的分類。地方稅即屬于地方固定財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稅種。國家政體、經濟體制、經濟發展水平、歷史傳統是影響甚至決定一國地方稅體系模式選擇的重要因素。